| 产品特性:多功能型 | 搅拌机类型:多功能搅拌机 | 物料类型:液-液 |
| 适用物料:常规 | 动力类型:磁力 | 布局形式:立式 |
| 品牌:上海企戈 | 搅拌方式:常规 | 每次处理量范围:出料1000-3000LL |
| 应用领域:化工 | 型号:DF-101SA | 作业方式:连续作业式 |
| 搅拌鼓形状:常规 | 装置方式:常规 | 电机功率:常规Kw |
| 生产能力:常规L | 转速范围:常规r/min | 料桶容量:常规L |
| 规格:常规 |
名称型号:数显恒温恒速集热式磁力加热搅拌器 DF-101SA
一、简介
DF-101SA型数显恒温恒速集热式磁力加热搅拌器,广泛用于各大中院校、环保、卫生、防疫、石油、化工、医疗等单位。本仪器性能好、无噪音、无振动、升温快,并带有恒速装置,速度稳定,是实验人员理想必备的工具。
二、性能
1、电 源:单相交流 220V± 10V 50HZ
2、整机功率:960W
3、调速范围:100~2000转/分,恒速装置,精度:±1转/分钟
4、控温范围:室温~299℃,控温精度:±1℃
5、速度定时:0~999分钟
三、使用方法
1、当使用本仪器时,首先请检查一下随机配件是否齐全,然后按顺序先装好夹具,插上控温探头以备用。
2、把所需实验之油或其它溶液置于不锈钢锅内(要漫过电热管)放入搅拌子,把温度传感器探头竖置于溶液中即可等待工作。或不锈钢锅内加入溶液后再放入其它烧杯、三角瓶等容器进行搅拌、加热等待工作。
3、把搅拌容器放在加热管中间,放入一搅拌子,接通电源打开开关,仪表指示灯亮。按“∧”键显示速度增加,按“∨”键显示速度减小。速度设置好后,按“RUN”键电机开始运行,按“STOP”键电机停止工作。
按住右边上下键设定时间,按“∧”键时间增加,按“∨”键时间减少。
在电机运转前,把时间设定好。电机在运转中,设定时间无效。
(不允许***起动,否则搅拌子跳动)显示板左边上下键为速度设定键,右边上下键为时间设定键。
4、温度设定:按SET键可设定温度,按SET键下排数码管数据闪动(上排正常测温),表示仪表进入温度设定状态,按△键设定值增加,按▽键设定值减小,持续按增加键或减少键设定值会快速变化,再按一下SET键仪表回到正常工作状态温度设定完毕。
传感器误差的修正:在确认仪表显示的值不是正确的测量值时可对显示值进行修正。按SET键3秒进入仪表内层菜单,选定参数SC后配合△或▽键可修改此参数。传感器误差的修正的范围为+50到—50,修正完成后再按SET键3秒退出。仪表出厂时修正值为0,使用时要防止把显示正确的仪表修正到至不正确。
用户工作参数的设定及参数说明
按SET键3秒仪表进入内层参数设定状态。
.参数意义:
AL:超温报警参数,当温度超过AL值时ALM指示灯亮。
HY:主输出回差,防止继电器频繁动作。
P:为比例带,即比例控制值,仪表以设定值为中心P值分布在设***两边,在P 值范围内仪表以PID方式工作。
I:用于消除静差,太小会引起温度过冲。一般10-40秒。
T:为加热输出循环周期,即继电器工作循环周期,T值小控制效果好,但T值太小继电器会因频繁工作而减少寿命。一般T值取20-60秒。
SC:误差修正。
LCK:参数锁定,防止误操作。
注意事项:
1)若测量温度与实际温度相差很大,一般是用错传感器所至,请将传感器置于沸水中,仪表应显示100℃。否则应检查传感器 是否与仪表输入类型一致。
2)仪表显示正常,温度突然失控,应检查外部负载是否有短路或断路现象。
3)仪表显示HHH是测量值超出仪表量程或热电偶断线,显示LLL是测量值低于仪表量程下限或接反了热电偶。
5、不工作时应切断电源,为确保安全,使用时请接上地线。
6、仪器应保持清洁干燥,不锈钢锅内严禁不加溶液空加热,以免烧坏加热器。
四、注意事项
1、加热时间一般不宜过长,间歇使用能延长寿命。
2、中速运转可连续工作8小时,高速运转可连续工作4小时。
3、使用前请详细阅读说明书,以便正确使用。
4、长时间不用,请擦拭干净置于干燥通风处。
5、本仪器工作时,应有专人看管,以防意外。
本厂产品自出厂之日起,保修一年(人为损坏及使用不当本厂酌收工本费),终生维修,请放心使用。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资本 | 1900.00万人民币 |
|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235号8幢254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324280280E |
| 登记机关 |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陆亚敏 |
| 公司成立日期 | 2014-12-09 | 营业期限 | 2014-12-09 至 2034-12-08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