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品牌:博纯仪器 | 是否进口:否 | 产地:陕西西安 |
| 加工定制:否 | 型号:PUE-2000 | 测量范围:SO2NOxO2粉尘颗粒物 |
| 测量精度:0.1 | 分辨率:0.1 | 电源电压:240 |
| 用途:大气监测 | 产品特性:烟气分析 |
一、分析小屋
站房的建设应符合环保部下发的《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HJ75-2017中第六项监测站房相关要求。
站房位置:小屋具体位置根据现场情况而定,离测点越近越好,与排放口采样点距离小于50M(***远不超过70米);
监测站房尺寸:应设置独立的监测站房,站房高度应满足设备操作和维护的需求,放置单套分析系统柜站房外形尺寸为3m(L)×3m(W) ×3.0m(H )。(实地建设站房内部高度不小于2.8米);
站房基础条件:站房的基础荷载强度应≥2000Kg/m3,站房具备防漏、防尘、通风、消防、接地、避雷等基础条件,站房建在标高≥0米处;
温湿度控制:站房内安装安装空调和采暖设备,并***环境温度:15~30℃,相对湿度≤60%,安装温湿度计,空调应具备来电自动重启功能,站房内应安装排风扇或其他通风设施;
站房电源:常规电源-站房***电电压符合AC 220V±10%,频率50Hz;功率不小于8Kw。至少预留三孔插座5个,稳压电源1个,UPS电源1个,CEMS系统用电功率为2kw+50Lw(L为采样管线长度)。
站房配置:分析小屋内应配备办公桌和文件柜,配置打印机,提供消防***灭火器。
站房结构:站房结构可为砖混/钢混/彩钢房,彩钢房外墙彩板厚度≥0.6mm,内墙彩板厚度≥0.5mm;***强度;保温层不低于100mm,阻燃型;
通讯:站房应具有满足CEMS系统数据传输要求的通讯条件;
站房透光窗:站房设有透光窗,其尺寸不小于600mm×600mm;
站房门禁系统:站房设置二级门禁系统并设有开启记录器,可查询开启时间、次数;
站房的设置:监测用房的设置应考虑到不对企业正常生产条件和环境造成影响,监测站房外应有明显标识牌;
分析小屋***固定的设备包括:
分析机柜及标准气钢瓶;
机柜可用膨胀螺栓直接固定在地面上或预埋槽钢或钢板固定,
标准气钢瓶固定采用钢瓶架固定,钢瓶架根据钢瓶实际数量现场制作。
13)小屋开孔:
采样管进线孔。采样管线的进线孔开在机柜顶部的上方,即进线孔离地面高度大于2200mm。
电缆进线孔。可采用墙壁上开孔或电缆沟的方式。
桥架的开孔。安装在墙壁上方,挨近屋顶位置,距离侧面墙壁1米处。
二、操作维护平台及爬梯
采样或监测平台易于人员到达,有足够的空间,便于日常维护和比对监测。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米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 字梯/旋梯/升降梯;)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0米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升降梯。
为现场的CEMS仪器及性能验收时的操作及维护方便,必须搭建操作平台。操作平台的搭建原则是***人员安全,仪器操作及维护方便。依据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应满足以下要求:
栏杆高度:≥1.2米
平台宽度:≥2米;平台长度:≥2米
平台的长度满足现场操作维护需要,需建环形平台
平台高度:以距离开孔位置的距离0.6~1.1米为宜
平台承重:300Kg/M3
平台的搭建要充分考虑现场操作及维护的方便性
水平地面到平台搭建“Z”字型或旋转型爬梯具体要求:梯宽大于0.9m,踏步高0.3m,护栏高大于1.2m。
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专用设备修理;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办公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点击查看>|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 公司注册地址 | 陕西省延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65号楼219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32333684295R |
| 登记机关 |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何鹏 |
| 公司成立日期 | 2015-05-19 | 营业期限 | 长期有效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专用仪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专用设备修理;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