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性:泡沫灭火剂 | 是否进口:否 | 产地:河南新乡 |
品牌:豫新消 | 型号:S/AR-10-AB-XF | 类型: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
3C证书编号:Z2021081805000166 | 规格:3%、6% | 保证:200kg |
运输:陆运 | 颜色:根据不用型号 | 环保标志:有 |
3C认证:有 |
产品介绍:
S/AR-10-AB-XF环保抗醇性高效水系灭火剂是基于表面活性剂的合成高效环保型水系灭火剂,由微生物多糖、碳氢表面活性剂、氟碳表面活性剂、防腐剂、助剂等组成。
S/AR-10-AB-XF环保抗醇性高效水系灭火剂产品依据GB17835-2008《水系灭火剂》,是***绿色环保型灭火剂,原材料均选用无氯产品,有效减少对各类金属设备及储存容器的腐蚀,具有对输液管道不受限制,供给强度小,灭火迅速,贮存稳定,腐蚀性低等优点。
功能特点:
S/AR-10-AB-XF环保抗醇性高效水系灭火剂可应于所有标准的特别是应用于B类火灾的低倍泡沫发泡设备和固定泡沫发生装置。本产品的溶液可与空气混合发泡,应用于水泡,喷嘴或者密集洒水系统。主要用于扑救B类(可溶于水)可燃、易燃液体火灾,且能迅速地控制火灾蔓延。可以与干粉灭火剂联用灭火,是生产贮存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化工厂、酒厂、制药厂、化工仓库优选灭火剂。
应用范围:
S/AR-10-AB-XF环保抗醇性高效水系灭火剂灭火性能级别:IA55B和AR34B。可迅速扑灭普通的固体物质火(A类)、可燃液体和可融化为液体的固体物质火(B类)、带点物质火(E类,需用水雾喷头),灭火速度快、抗复燃性强,灭火时具有消除浓烟和迅速降温功能。产品采用特殊的表面活性剂及化学助剂,符合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质量要求。
包装贮存
包装:25Kg、200Kg,1000 Kg塑料桶
运输:产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得混入其它化学品及其它类型的泡沫灭火剂,产品应密封存放阴凉、干燥通 风处,防止暴晒,储存环境温度建议保持在0℃~45℃
贮存:在适当的条件下,任何泡沫灭火剂都能获得它的储存期限,影响储存期限的因素有:气温变化较 大,有极高温和极低温,蒸发,稀释和外来物的污染等。
混合比:S/AR-10-AB-XF环保抗醇性高效水系灭火剂产品灭A类和B类火的混合比一致,10%型与水的混合比 为10:90
有效期:二年
河南省新消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1978 年建厂,属于原河南省新乡消防机 械厂,2004 年改制而来)位于中原腹地——河南省新乡市,北依太行,南邻黄河, 京广线,京珠线交通枢纽的必经之地,经济发达,交通便利。现有职工 100 余人, 中、高等技术人员 40 余人,具有强大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产品的设计能力。 我公司是研发出中国首台柴油机消防泵组的生产厂家,是一家集科研、设计、 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消防产品专业生产的***老厂家,也是河南省消防 协会团体会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航空油 料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入网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单 位物资设备供应商),并荣获“银行业诚信企业”、“模范单位”、“信用 AAA 证书” 等荣誉称号。生产消防产品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产品从单一化到多元化、系列 化发展,优化了产品质量,同时提升了市场竞争力。
点击查看>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资本 | 6200.00万人民币 |
公司注册地址 |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和平大道(北)119号耿庄村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04172920540X |
登记机关 | 新乡市凤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李富军 |
公司成立日期 | 2004-12-17 | 营业期限 | 2008-12-18 至 2025-12-17 |
经营范围 | 消防安全设备制造、安装、经营及其它消防器材销售;电源材料、电器设备销售及售后维修;泡沫灭火剂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